艺考新闻 > 正文
当前正在看:15年考研华东师范大学艺术设计专业,
关注公众号

15年考研华东师范大学艺术设计专业,

15年考研华东师范大学艺术设计专业,

15年考研华东师范大学艺术设计专业,

15年考研华东师范大学艺术设计专业,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未来发展眼光的综合能力素质与专业素质并重的高端设计人才。
二、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每年10000元(其中中外合作时尚设计方向双学位项目学费见相关专业介绍)。2015年招生计划暂定为125名,安排如下表(最后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条件
设计学类专业报考条件需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且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者。
四、专业考试
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并获得报考本科院校合格证。我校设计学类专业认同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五、录取原则
1、
上海生源考生:
取得上海市美术统考本科合格证,
2015年高考成绩达到市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学校按专业考试成绩50%和文化考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不分文理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设计学类专业的上海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位列我校上海招生计划数前10%者,其文化考试成绩只需通过上海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即录取。
2、
非上海生源考生:
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证,2015年高考成绩达到省级高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我校以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不分文理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高考志愿填报#华东师范大学怎么样

志愿的相关问题,希望以下几点可以帮到您:
一、考生志愿,指考生所选报的院校和专业,是考生的志向、愿望、爱好、个性和能力等因素的综合反映。填报志愿实际上也是考生与院校之间的一种“双向选择”:一方面考生通过填报志愿,表达自己的愿望即向往何种院校、喜欢什么专业等;另一方面,各普通高校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其录取的基本依据,从众多的报考者中择优选拔合格的新生。合理填报志愿对于考生来说意义十分重大。
二、录取批次关系
由于招生学校在客观上存在差异,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分批录取的方法,分为提前录取、第一批录取、第二批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
(1)提前录取的院校,指军事院校、公安部所属院校和少量国家教育部特批的院校、艺术院校及招收艺术专业的院校、体育院校及招收体育专业的院校。
(2)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指全国的重点本科院校、进入“211”工程的院校和经批准的少量一般本科院校。
(3)第二批录取的院校,一般本科院校。
(4)艺术类高职录取院校
(5)专科录取的院校,指全国(含北京市)的专科类院校和招收专科学生的本科院校。
在录取中,以上每批录取院校之间按批次顺序录取,互不影响,只有上一批结束后,才能开始进行下一批录取。
三、在录取工作中,会出现一些院校或专业不能满足招生计划,还有一些线上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合理而未被录取的情况。对此,在各批次录取结束时,如高等学校计划未完成,高校一般会有如下做法:
对已经达到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有该校第一志愿的考生降分补录;
对已经达到该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有该校第二志愿的考生降分补录;
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开剩余计划征集志愿,电话或者网上填报;
如生源仍不足的高校将有可能进一步降分录取。

华东师范大学 志愿填报招生问题

“如果各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少于我校的招生计划数,我校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很明确,是针对第一批第二志愿或二志愿以后志愿报考该校的情况,不是指专业,而是指整个报考该校的生源。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
第三条 学校法人注册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校区除注册地中山北路校区外,还有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第四条 学校将给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学校将颁发华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开展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相关校领导以及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份、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3.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 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 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录取新生复查工作;
7. 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努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份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计划中不包含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及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同分数考生录取及平行志愿情况下投档不退档的计划需求。
第十一条 学校依法收取相关费用。其中:
1. 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预收标准:艺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为5500元/年,第三、四学年为16000元/年;其他专业为5000-5500元/年。
2. 住宿费:中山北路校区为700-1200元/年,闵行校区1200元/年。
3. 对实行公费教育的师范生,中央财政承担其在四年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安排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普通类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
预科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汉语文、民族语文、数学单科高考分数。
艺术类和体育类批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同分处理原则按照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具体原则如下:
1.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普通类录取批次,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且被投档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体检符合要求,将会被录取。
2.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普通类录取批次、预科录取批次,如遇末位同分且招生计划不能满足同时录取时,按照第十四条同分原则进行录取和退档。
3. 对于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录取批次,专业调剂和退档根据相应的招生录取原则实施。
第十六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特别需要指出:
1.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心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态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2.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第1条(色弱)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地理科学;
3. 不能准确识别出红、黄、绿、蓝、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除上述第1、2条(色弱、色盲)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含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报考普通类本科专业的资格要求是选修科目必须达到B B,必修科目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对选修科目成绩达到A+的,给予投档分加2分优惠(两门选修A+可加4分)进入专业录取;专业安排原则按第十四条执行。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是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第二十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分数清”(即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专业时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公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体育类、特殊类型等招生原则
1. 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学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和教育部、省级招办和学校有关强基计划招生政策执行。
2. 报考综合评价批次的上海考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和教育部、上海市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3.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4. 经学校考核合格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艺术团的录取政策执行。
5. 经学校考核合格并获得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政策执行。
6.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地区)》规定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原则上以录取系统中显示的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体育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
第二十三条 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学生在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在学校正式录取之前,必须将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的“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否则学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实行公费教育的师范生入学后必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创新性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实施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简称双学位),通过高考在部分省份招生,公布招生专业为依托培养专业1,依托培养的其他专业公布在招生专业备注或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中。双学位的培养、管理等其他事宜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和上海市以及学校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按专业大类和按专业相结合方式进行招生, 招生专业(类)以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类)一览表》为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我校建有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资助体系,通过资助与育人的紧密结合,助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绿色通道,新生没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校网址:www.ecnu.edu.cn;招办网址:www.zsb.ecnu.edu.cn;微信公众号:ecnuzsb,咨询电话:021-6223221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54344605,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艺术生怎么填报志愿

艺术填报志愿的步骤
一:找到承认自己省份美术联考成绩的院校汇总,看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看该校是否在你们省份招生,确定招生之后看该校在你们省招收多少人。
二:之后就要筛选院校了,一般三本的文化课分数线大都在300-400分左右,二本在350-450左右,一本在380-500,(含美院),这只是大概的一个概括,所以第二个步骤就是看你汇总里这些院校的录取分数线了,把符合步骤一的院校按照你自己的分数筛选出来,然后做一个汇编。
三:做完前两个步骤筛选出来的院校基本上就基本符合你的情况,最后一步就是按照你的专业和文化的偏好做一个选择,文化课好的就找录取规则是综合录取【文化占比大】的院校或者按文化录取的院校;专业好的就找按专业录取和综合录取【专业占比大】的院校,为了能被录取,机关算尽嘛。
最后还有一点是,有的同学可能是考试发挥不好,导致文化或者专业某一科比较低,都可以按照这个办法去筛选学校,但是如果专业和文化都偏低的话,建议考虑专科或者复读,亦或者是留学。如果联考不合格,建议考虑专科或者复读;如果文化课不好,建议考虑复读或者留学。
艺术生怎么填报志愿
分清录取批次
除了填报艺术类专业外,艺术类考生还可兼报普通类院校。考生要清楚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的录取批次问题。艺术类录取批次在提前批,即先于其他批次的院校录取。如果在提前批次被录取,那么填报的后续院校志愿不再参与录取。因此,考生要先明确大类别选择,即是选择艺术类还是普通文理科艺术类高考志愿报考的几个技巧艺术类高考志愿报考的几个技巧。当然,如果考生报考艺术类未被录取,还可依次在后面的普通院校中参加录取。
了解院校录取方式
目前,艺术类考生和普通类考生有所不同。招生时,艺术类专业会先对考生进行专业方面的考核。在文化课高考前半年,艺术类考生要先参加省内美术统考和各个学校组织的校考。有的艺术类院校要求考生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主要参照校考成绩录取;有的院校直接按照统考成绩录取艺术类高考志愿报考的几个技巧文章艺术类高考志愿报考的几个技巧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所以,统考合格又取得若干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选择学校的范围会广一些,选择的余地也大一些。
艺术高考明确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录取原则目前大致分三类:一是专业上线按照文化成绩录取;二是专业和文化各占一定比例按照综合成绩录取;三是文化成绩达到最低要求,按照专业成绩录取。考生要清楚自己报考的专业采用哪类录取原则,然后分析、测算往年分数线,选择有把握的院校报考。

请问您是否知道华东师范大学预科班的相关信息呢 (我是广东省的文科考生 急着填报志愿 )谢谢!

下面是我们华东师范大学在你们广东的招生计划 没有预科
华东师范大学近几年来在广东只招体育类,所以没有近几年来的录取分数总体情况统计,如果要查询分年度招生计划和分专业录取分数(包括定向计划、艺术类和体育类),请通过左侧的下拉框选择查询条件进行查询。如果要查看广东的招考信息,请点此进入广东考试服务网。
近几年录取分数总体情况表
年份 省市 批次 科类 重点线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备注
2008 广东 本科一批 理科 564 589 569 577 2008年不招文科
2009 广东     0 0 0 0 2009年不招普通类
2010 广东 本科提前 理科 621 666 662 664 2010年该批次不招文科
2010 广东 本科一批 文科 595 628 618 623 2010年该批次不招理科
2011年招生计划(各年招生计划应以广东高校招生办公室当年公布的计划为准)
批次 考试科类 招生专业 培养层次 计划性质 招生人数 备注
本科提前 理科 汉语言文学 本科 免费师范生 2 免费师范专业
本科提前 理科 化学 本科 免费师范生 2 免费师范专业
本科提前 理科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科 免费师范生 2 免费师范专业
本科提前 理科 物理学 本科 免费师范生 2 免费师范专业
本科提前 理科 心理学 本科 免费师范生 2 免费师范专业
本科提前 理科 学前教育 本科 免费师范生 2 免费师范专业
本科提前 文科 汉语言文学 本科 免费师范生 1 免费师范专业
本科提前 文科 历史学 本科 免费师范生 1 免费师范专业
本科提前 文科 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 免费师范生 1 免费师范专业
本科提前 文科 特殊教育 本科 免费师范生 1 免费师范专业
本科提前 文科 学前教育 本科 免费师范生 1 免费师范专业
本科提前 文科 英语 本科 免费师范生 1 免费师范专业
艺术类 文理兼招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非定向 0 须校考合格;全国共招26人
艺术类 文理兼招 美术学 本科 非定向 2 含免费师范专业方向;须校考合格

【返回顶

艺术生高考志愿填报的技巧有哪些?

艺术生高考志愿填报常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个:

一、专业优先

这种方法就是把专业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适合对某一专业有浓厚兴趣和对自己未来职业有明确规划的考生。

这种方法必须把第一志愿(A志愿)作为重点来考虑,如果填报得好的话,第一志愿就会被录取。

在填报第一志愿时,必须采取稳的方法,就是你的位次比要填报的学校的这一类专业近几年的录取的最低位次要高一些,这样被理想专业录取的机会就很大。

采用专业优先的填报方法,一般来说,学校的层次需要适当降低,因为很多学校录取的最低分和专业的录取分数相差很大,这一点一定要注意。

专业优先的填报方法对填报志愿的人要求较高,要求掌握学校每个专业近几年的录取分数,如果自己没有把握,可以请专业人士帮助。

二、学校优先

学校优先就是以自己的成绩尽量能上一个层次更好的学校为原则,适合那些分数较高,对专业不是太挑剔的考生。

这种志愿的填报方法一般采取“冲”、“稳”、“保”的办法,可以选择两个甚至三个比自己分数高或者接近的学校作为“冲”的目标,然后选择两个比自己分数稍低的学校,作为“稳”的目标,最后选择两个比自己分数明显低一点作为保底。

如果你采取院校优先的办法,很有可能就被调剂到这些没人愿意上的专业,毕业以后就业会存在问题,但是,由于很多考生和家长对这一情况不是很了解,被这些专业录取后进退两难。

三、地域优先

上大学地域的选择也非常重要。有些考生对上学地域有自己的明确要求,这一点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地域优先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先把自己想要上学的地域的大学整理出来,根据自己的分数来确定能上那几所学校,然后再采取专业优先和学校优先的办法填报即可。

四、梯度志愿的填报方法

梯度志愿在填报时,尽量采用保守的办法,就是第一志愿院校历年的录取位次最好要比你的位次低,这样被录取的概率才会比较大,尽量不要使用冲的办法。

艺术生高考错综复杂,建议找专业的人帮忙填报。

怎么考进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

只要高考成绩合格,打到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录取分数线,并且填报了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的志愿,即可考进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文革结束以后中国开始恢复大学招生。华东师范大学于1980年决定以“德、智、体”和“美育”的全方位发展定位,适应新时期“改革、开放”的社会浪潮中所亟需的人才培养要求,筹划成立美术学系。
美术学系于1981年正式成立,由当时的上海市美术家协会主席沈柔坚先生(已故)担纲艺术学院美术学系名誉主任,汪志杰先生担任常务副主任。1988年,张冲祖教授任第三任美术系主任,之后二任系主任依次为:苏春生教授、朱小明教授。

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

第三条 学校法人注册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校区除注册地中山北路校区外,还有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第四条 学校将给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学校将颁发华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是学校开展本专科招生考试工作的决策机构。委员包括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和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学校制订《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章程》。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 组织实施完成学校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 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新生的复查工作;

7. 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努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计划中不包含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及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解决同分数考生录取及平行志愿情况下投档不退档的计划需求。

第十一条 学校依法收取相关费用。其中:

1. 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预收标准:艺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为5500元/年,第三、四学年为16000元/年;其他专业为5000-5500元/年。

2. 住宿费:中山北路校区为800-1200元/年,闵行校区1200元/年。

3. 对实行免费培养的师范生,将根据国家规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同时按照规定补助生活费。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小于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一律认作20分。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专业级差”原则,专业级差分为2、1、1、0、0,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参考语文、外语高考分数之和,理科考生参考数学、外语高考分数之和;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时不设级差分。

第十五条 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具体承诺如下:

1.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除艺术体育类外),投档成绩高于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符合要求,都会被录取。

2.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批次(除艺术体育类外),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上且被投档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符合要求,都会被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鉴于学校各专业均有双语教学、相关课程使用英语教材的实际情况,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特别需要指出:

1. 色弱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化学类、化学、心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态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

2. 色盲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除色弱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地理科学;

3. 不能准确识别出红、黄、绿、蓝、紫任一色的考生下列专业不能录取:除色弱、色盲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的资格要求是选测科目为2 B,必测科目为4 C 1合格;对选测科目每门成绩达到A+的,给予投档分加2分优惠进入专业录取;专业安排原则按第十四条执行。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是7门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第二十条 经学校考核认定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公示备案后,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自主招生政策录取。

第二十一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方法按照学校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学校考核合格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艺术团的录取政策和学校发给获得资格考生的书面通知书中公布的原则执行。

第二十三条 经学校考核合格并获得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上海考生按公布的《华东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地区)》规定执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原则上以录取系统中显示的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学生在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六条 实行免费教育的师范生入学后必须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网址:www.ecnu.edu.cn,咨询电话:021-6223221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54344651。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高考招生政策,学校将根据当地的政策调整相关规定,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上海高考填报志愿的方法

高考志愿表填报办法如下:
一、高考志愿表设置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6〕24号)文件精神,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批次按录取先后顺序设置如下:
1.“综合评价”批;
2.零志愿批(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
3.本科艺体批和本科提前批;
4.“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
5.“特殊类型”招生;
6.本科普通批;
7.全部高职(专科)批[含高职(专科)艺体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普通批]。
其中“综合评价”批、“特殊类型”招生(除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外)、本科普通批、高职(专科)普通批均按平行志愿投档,其余批次按顺序志愿投档。
对于本科普通批和高职(专科)普通批中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分别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所填报的院校按平行志愿投档。
高考志愿表按照本科和高职(专科)的招生录取批次设置,每个招生录取批次均设置若干院校志愿和相应院校的专业志愿,同时还设置“愿否专业调剂”选项和“愿否走读”选项。
“愿否专业调剂”选项:是指考生若未被这个学校填报的专业录取,是否愿意接受该校在本市招生的本批次、同科类的其他专业中调剂录取。“愿否专业调剂”选项可填写数字:“1”表示全愿意、“2”表示全不愿意、“3”表示除中外合作专业(收费高的专业)外其他愿意、“4”表示除医科外其他愿意、“5” 表示除农科外其他愿意(注:3、4、5三项可以并列填写)。
“愿否走读”选项:可填写数字:“1”表示愿意、“2”表示不愿意。凡招收走读生的院校(专业),均在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相关栏目内注明(未注明的均为住读)。如考生需走读,可在入学后向学校提出走读申请。填报有走读要求院校(专业)的考生应考虑自己的居住地区、交通条件以及其他是否具备自行解决住宿条件等情况后再选填。
二、高考志愿表填报内容
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可以全部填写或部分填写招生批次及院校、专业志愿。
1.“综合评价”批
获得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大学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入围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其中2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并根据相关院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批专业,每所院校中选择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的选项。
未填报该批次志愿或未被该批次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所填报志愿院校的投档录取。
2.零志愿批(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
该批次设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两所院校,考生可选择填报其中1个院校志愿,并根据院校公布的专业,选择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的选项。
未填报该批次志愿或未被该批次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所填报志愿院校的投档录取。
3.本科艺体批和本科提前批
本科艺体批含艺术类和体育类本科专业,分为两个批次,考生可在每个批次填报2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填报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必须持有填报该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或符合相应的专业要求;填报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在合格线以上。艺术类、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要求详见相关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
本科提前批是指列为提前批招生的军事公安类、师范类、小语种等本科专业,考生可填报2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考生可根据相关院校公布的专业,每所院校选择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和1 个“愿否走读”的选项。
根据有关规定,本科艺体批和本科提前批同时录取,两者不能兼报。
未填报该批次志愿或未被该批次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所填报志愿院校的投档录取。
4.“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
符合市教委规定的本市农村户籍的考生才能填报该批次志愿,符合资格的考生可填报4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并可根据相关院校公布的专业,每所院校选择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和1 个“愿否走读”的选项。凡填报了“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志愿,且文化考试成绩不低于本科批次控制线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未填报该批次志愿或未被该批次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所填报志愿院校的投档录取。
5.“特殊类型”招生
获得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团员、高水平运动队队员、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和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可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
获得“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可选择填报1个“清华北大特殊类型”院校志愿、3个平行的“本科普通批特殊类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的选项。入选资格考生可根据与相关院校的协议,填报相关专业志愿。“特殊类型”资格考生均在院校所在的相应招生批次投档录取。
未填报该批次志愿或未被该批次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所填报志愿院校的投档录取。
6.本科普通批
本科普通批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愿否专业调剂”和1个“愿否走读”的选项。
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7.全部高职(专科)批
该批次高考志愿表分为:高职(专科)艺体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普通批。
高职(专科)艺体批:可填报4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可填报2个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普通批:可填报8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每个院校志愿中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1个“愿否专业调剂”和1个“愿否走读”的选项。
根据有关规定,高职(专科)艺体批和高职(专科)提前批同时录取,两者不能兼报。
高职(专科)普通批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院校个数不限,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征求志愿填报院校按平行志愿投档。
三、高考志愿表填报时间
高考志愿表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填报本科志愿(分三次进行);第二阶段是本科录取结束后填报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1.第一阶段志愿填报
(1)5月20日至25日
a.填报零志愿批(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志愿;
b.填报本科艺体批和本科提前批志愿;
c.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志愿;
d.填报本科普通批志愿。
(2)6月24日至26日
填报“综合评价”批志愿。
(3)6月28日至30日
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2.第二阶段志愿填报
8月上旬填报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四、高考志愿表填报要求
高考志愿表不仅仅表达考生所选报的院校和专业,更是考生志向、愿望、爱好、个性和能力等因素的综合反映,每个考生应把个人志愿同国家的需要结合起来,积极报考师范、农林、水利、地矿、石油、军事等院校和外省市高校。
高考志愿表也是考生与院校之间的一种双向选择,考生根据自己的基本条件、对高校的了解和学科的认识以及相关规定,慎重填报院校和专业;各高校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其录取的基本依据,从众多的报考者中择优选拔符合条件的新生。因此,合理填报志愿对于考生来说意义重大,各区县招考机构和中学也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
1.本市高考分文史类和理工类,共设六个科目组。
文史类:第1科目组[语文、数学、外语、政治];
第2科目组[语文、数学、外语、历史];
第3科目组[语文、数学、外语、地理]。
理工类:第4科目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
第5科目组[语文、数学、外语、化学];
第6科目组[语文、数学、外语、生命科学]。
语文、数学、外语以外的一门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按文史类和理工类分别作分数调整,招生录取时文史类、理工类各相关科目组的考生同等对待。
2.凡填报本科志愿的考生,需参加四门文化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相关科目)考试;只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需参加三门文化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考试。
3.考生可通过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对相关专业的科目组设置、外语口试等级及其它方面的特殊要求。
4.根据相关规定,考生报考普通高校,其年龄、婚否不限;军事、公安院校按规定分别有报考年龄和毕业生性质等要求;考生若想了解报考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可参阅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高校的学费标准和住宿费标准由招生院校在其招生章程中明确。
6.各区县招考机构和中学要统一组织考生进行高考志愿表的网上填报,要安排专门人员按规定审核考生的高考志愿表及考生的签名。其中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区县招考机构统一安排。
7.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地填写志愿信息,并作相应检查。高考志愿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得再更改。考生不按时完成志愿信息填报的,视作自动放弃。
8.考生对高考志愿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备份,分别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机构存档,以保证公平、公正。
 参考http://mt.sohu.com/20160421/n445496064.shtml

【声明本文部分内容及图片摘自互联网,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站删除。

相关阅读

最新热文

成绩查询

猜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