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已经拉开帷幕,省教育考试院梳理了自2022年12月至统一高考开考前的有关专项工作,形成2023年招生考试的简要月历,提醒广大考生在复习备考的同时,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将针对各项工作专门制订有关政策文件,请考生密切关注。
一、2023年高考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1.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自2023年高考起,对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重认定“三统一”,即具有我省同一县市、区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学籍且连续3年实际就读的考生,方可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少数民族加分,不符合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统一”要求的考生,不享受该加分政策。
2.优惠加分项目及分值:考生具备下列情形,可以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1)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5分。
(5)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和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待遇的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5分。
上述(1)-(5)项为全国性加分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高校投档录取使用。
(6)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
(7)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
(8)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和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以及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3分。
(9)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3分。
上述(6)-(9)项为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面向我省省属高校投档录取使用。
二、专项计划申报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符合我省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
(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符合我省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
(2)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我省实施区域且城乡分类代码确定为乡村区域,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年12月31日)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考生本人须具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符合我省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
(2)考生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我省乡村区域(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年12月31日)户籍为我省农业户口。